国家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分娩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