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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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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需要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

(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

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

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需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需要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继承时,还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印花税和相关的评估费用,这类费用的组成主要是根据相关房屋的价值和这类房屋的面积决定的。确保相关继承手续齐全,合理合法的继承相关房屋的财产,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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