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无工作仍需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解答。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无工作仍要需要给付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离婚后女方无工作仍需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其财物来折抵。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用其财物来抵扣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