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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多少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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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多少可以报案??挪用多少可以报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3万元以上,并用于非法活动的,或者挪有5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3个月未还的,涉嫌挪用罪,可以立案侦查。挪用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或没有上述情节的,不涉嫌犯罪,应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挪用罪,属于职务犯罪,是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的范畴,不是受理侦查的范畴。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行为的,由向反贪污贿赂局报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第六条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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